【学党史】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日期:2022-06-01 15:48:00
来源:《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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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延安闭幕。
党的六届七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整风运动的胜利结束,增强了全党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准备。
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我们党第一次对党的历史经验作出的系统总结,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重要历史文献。
会议选举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5位同志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主席。会议期间由主席团处理党中央的日常工作,政治局及书记处暂时停止行使职权。
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时间最长的一次中央全会。在11个月的会议期间,先后召开了8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代表政治局作了工作报告,周恩来作了关于重庆谈判的情况报告。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通过了党的七大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和会议日程,以及准备向党的七大作的政治报告、军事报告和准备提交党的七大讨论的党章草案。1945年4月20日,全会通过了党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在历史上的若干问题,特别是对以王明为代表、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错误作了详细结论;肯定了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及其后的中央对于停止当时党内存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所起的积极作用;肯定了刘少奇在白区工作的正确路线;指出了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六届五中全会的错误;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指出在全党确立毛泽东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
毛泽东主持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他先后多次修改,这是其中的一稿
对于1937年以后党内的若干历史问题,全会认为“因为抗日阶段尚未结束,留待将来做(作)结论是适当的”。会议确定城市工作委员会由14人组成,彭真为主任。会议不仅为七大做了充分的准备,而且会议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成为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献。
党的六届七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整风运动的胜利结束,增强了全党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