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党史|【1980】经济特区推改革

日期:2021-08-21 11:22:00

来源: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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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检查总结此前试办深圳等出口特区的执行情况,进一步研究特区建设问题。当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内涵更为丰富的“经济特区”。

  1980:经济特区推改革

  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检查总结此前试办深圳等出口特区的执行情况,进一步研究特区建设问题。当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内涵更为丰富的“经济特区”。

  中央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特区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主要吸收侨资、外资进行建设。

  早在1978年7月,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习仲勋来到毗邻香港的广东省宝安县,也就是后来的深圳市考察调研,当时的情景,让习仲勋印象深刻。

  陪同考察的原南方日报社副总编辑张汉青说:四季常青,没有菜吃。靠着江河湖海,没有鱼吃。那确实那边(香港)建得很繁华,我们呢,很荒凉,冷冷清清……所以习(仲勋)书记看了以后很难受。

  1979年4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次中央工作会议召开。作为中南组召集人的习仲勋提出:“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这方面,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

  原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全国说:给常委汇报以后,习仲勋同志又带着这个意见给小平同志汇报,就讲到广东提出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嘛。这时小平同志原话这样讲:“对,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完成了特区设置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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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

  从此,深圳等经济特区一直走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书写着激情燃烧的“春天的故事”,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发展指明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特区的沧桑巨变是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拼搏奋斗干出来的。在新起点上,经济特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